根据《关于2018年兴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育类高层人才的公告》的规定,现就体检和考察的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参加体检、考察人员 根据招聘公告规定和考生面试成绩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共计17人(人员名单详见附表)。 二、体检时间和集中地点 2018年12月12日上午8∶00在兴平市西关十字方圆广场集中。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在二级以上医院进行。 三、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 对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录取资格,空缺的名额按照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凭身份证参加体检,并携带一张一寸彩照。 (二)所有参加体检人员当日早晨须空腹,早晨起床后不能吃饭、喝水。 (三)参加体检人员须按公布的集合时间提前10分钟到达集中点,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对待。 (四)体检费用考生自理,由体检医院收取。 联系人:郭亚斌 联系电话:029-389013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