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平市公安局关于号召群众积极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2018-3-27 10:00| 发布者: 资讯编辑| 查看: 464| 评论: 0|来自: 兴平电视台 新兴平

摘要: 兴平市公安局关于号召群众积极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的通 告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按照全国、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的部署要求,实现对黑恶势力精准 ...

  兴平市公安局

关于号召群众积极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的

通    告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按照全国、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的部署要求,实现对黑恶势力精准打击,迅速形成严打高压态势,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兴平市公安局决定,面向全社会收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主动检举揭发。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经济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当地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宗族、家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煽动村民闹事、组织策划群众性上访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土源、沙源)、非法占地、果业收储、养殖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滥开滥采、非法垄断经营,收取“保护费”的黑恶势力;

  6、在各类集贸市场、批发市场、车站、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的市霸、行霸,强迫交易、强买强卖、敲诈勒索、聚众闹事、收保护费的黑恶势力;

  7、开设赌场、强迫组织容留妇女卖淫等操纵经营“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以及采取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打砸抢夺等手段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处理,受雇他人充当“地下出警队”的黑恶势力;

  10、其他拉帮结派、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强拿硬要、称霸一方等破坏社会生产、生活秩序的黑恶势力。

  二、举报要求

  1、对举报、提供线索者,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对于泄露情况或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依纪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2、举报人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要尽量详细,包含涉黑涉恶人员的基本情况、违法犯罪活动范围或领域,主要的违法犯罪事实依据等内容;

  3、举报人对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

  4、公安机关将根据举报实际和案件情况,对举报线索查证属实的,予以现金1000--5000元的奖励。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视情提高奖金额度。


  三、举报方式

  1、直接拨打110或13669102730;

  2、直接到兴平市公安局扫黑除恶大队或当地派出所举报;

  3、通过网络、邮箱、信件举报。

 

  兴平市公安局扫黑除恶大队地址:县门东街信访局二楼西  邮编713100

  举报电话:110  13669102730(工作时间)

  举报邮箱:1774197527@qq.com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兴平市公安局

2018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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