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平市法院 十天化解二十年兄弟纠葛
12月18日上午,兴平市法院门口鞭炮齐鸣,当事人焦某给桑镇法庭庭长送来感谢信。 12月9日,焦某到法院起诉杨某乙排除妨害纠纷一案,审判员吴健辉依法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公开审理。焦某丈夫杨某甲和杨某乙是亲兄弟,1990年以前两家人共同居住在一间半宽的老庄基内。后因家庭矛盾,焦某和杨某甲全家搬出老庄基,杨某乙承诺有杨某甲一间庄基。杨某甲去世后,杨某乙将焦某和杨某甲原有的庄基占为己有,还在庄基上盖新房。焦某和杨某乙双方多次私下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经乡、村两级调解委员会也多次调解未果,焦某诉请法院判令杨某乙停止在自己庄基上的一切妨碍。桑镇法庭多次去当事人家中了解情况,通过大量耐心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杨某乙一次赔偿焦某七千元,放弃借给焦某的三千元;该争议庄基归杨某乙所有;双方再无其他争议。多年的庄基纠纷就此终结。(f)(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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