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平市首批认定125名初级职业农民、85名中级职业农民
经过一年的教育培训及帮扶指导,兴平市圆满完成150名初级职业农民培育任务,125名职业农民培育对象被认定为初级职业农民,认定率达80%,85名获得中级职业农民资格,为我市培养了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为实现农业现代化和建设新农村提供了有力的人才支撑。 这批初级职业农民,是根据省、市、区县拟定的《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执行职业农民资格认定的申报条件、认定标准、认定程序等内容认定的。 兴平市成立了新型职业农民资格认定工作评审委员会,严格按照认定程序,对首批150余名职业农民培育对象,采取以综合素质、专业技能、经营规模、生产效益、职业道德五个方面为主要内容的理论考试和实践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依据考核结果,召开评审会,对学员进行综合审核和量化打分。后经公示125名学员被认定为初级新型职业农民,其中设施蔬菜生产72名,果业生产53名,认定率为83%。又经咸阳市培育办审核评定85名中级职业农民,认定率56%。 目前,该市对符合条件的培育对象予以认定发证,并向社会公开,并定期跟踪回访,建立动态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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