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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资讯] 通知公告丨兴平市教育局关于谨慎参加校外培训的温馨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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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1-9-5 00: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陕西


    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新的学期已经开始。为了您的孩子在成长道路上全面发展、健康快乐,遵循孩子的身心发展规律和教育规律,在此提醒您理性谨慎选择校外培训机构。
    一、让孩子的学习回归校园。请充分认识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从本学期开始,全市各中小学校利用资源优势,有效实施各种课后育人服务,在校内基本可以满足学生多元化学习需求和素质发展,您可引导孩子自愿参加课后服务。
    二、选择合法合规的培训机构。如确有需要参加学科类文化课辅导的,请务必选择具有《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证》的培训机构,不能到无证无照培训机构参与培训,若有发现,亦请及时举报。(举报电话:029-38822445 )
    三、谨慎参与学科类培训。国家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组织学科类培训”。若孩子确需参与学科类培训,仅可在周一至周五下午放学后至晚上20:30前进行。家长要切实维护个人权益,与培训机构必须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每次缴费时间不要超过三个月。
    四、选择安全有保障的培训机构。勿选择开设在居民住宅、厂房或者房屋质量、消防设施、疏散通道等方面存在安全隐患的培训机构,确保孩子安全。
    五、选择师资规范的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家长要主动查询培训机构任教教师的资格证书。

    兴平市教育局

    2021年9月3日

    来源:兴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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