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由来 血社火取名"快活"有两种意思: 一是取《水浒》中地名,即"快活林"; 二是取其意,即铲除了为非作歹的恶人后人心快活。
据专家考证,血社火之所以叫扎快活,大致有血社火表演两层意思:一个是庄户人,一年四季没有个快乐的时候,唯一的就是过年了,快活就是高兴的,高兴也就快活,扎快活无非就是图个快意开心。另一个意思,就是这里所游演的是一个惩恶扬善的故事。祈求风调雨顺,国泰民安,实际上是古代傩戏(拼音:nuóxì)的延续,其所用的道具都是利器(当然也有钝器),俗称快活。也就是把这些利器扎在魔鬼的头上,叫他们永远不能翻身,那么一年就四季平安了。看似这么简单的活动,却寄寓了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期盼呢。
"快活"最大的特点是神秘、血腥、阴森、恐怖。在"武松"的带领下,身后是被制服的"西门庆"的13个"打手",血社火表演他们有的被剪子、锥子刺进眉心,有的被菜刀、杀猪刀、铡刀劈入脑门;有的被板凳、泥屣、砖块插入额头,有的被锄头、利斧、镰刀砍进头颅,还有一个被利剑刺穿肚子,肠子外流。人称"七拳六脚十三件",意即西门庆的13个打手,本来想用刀、斧等打武松,反被武松把这些刀、斧扎进他们身体。他们一个个浑身是血,皮开肉绽,惨不忍睹。围观者瞠目结舌,有的捂着嘴皱着眉,有的小孩藏在大人身后偷看。人群中不断有人说:"吓死人了","假的吧?"赤沙镇文化站站长袁喜林说,2001年11月,他们在虢镇表演时,许多妇女、儿童开始往前拥,当猛然看到眼前的景象时,吓得扭头就跑。因其恐怖,有人将"快活"称为"血社火"。
"血社火"的关键是化装,据说化装一般在镇子的庙里进行,现场是保密的,门口有专人看守不准其他人靠近,而且传儿不传女,在宝鸡市区演出时,他们在大轿车里上装,用床单将窗户遮掩,记者想将包放进车都不开门,连赤沙镇文化站站长都不让看。化装师利用绝秘技法给表演者进行装束,他们所使用的道具则是家禽、家畜的血液和内脏,而那些斧子、锥子等武器则全是信手捻来之物。在化装师真与假、幻与实的魔法般的手法中,有一点是真的,那就是残酷的场面都是假的。 尽管化装主要靠他,但"快活"属于村里组织的活动,村里凡是参加过演出的都知道其中的技巧。尽管如此,但没有人泄密。许多人想知道其中的奥妙,均被婉言拒绝,包括中央电视台想拍化装过程,都未被准许。 据说,有个村想学此艺术,但没有得到真传,以失败告终。
按照约定成俗的规则,血社火只传儿不传女。
血社火已被列为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
社火,作为最古老的风俗,在中国有着数千年的历史。它产生于原始的宗教信仰,是远古时期巫术和图腾崇拜的产物,是古时候人们用来祭祀拜神进行的宗教活动。"社"为土地之神,"火"能驱邪避难。崇拜社神,歌舞祭祀,意在祈求风调雨顺,五谷丰登,国泰民安,万事如意。 图: @好梦,被尿憋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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