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平头条 发表于 2020-10-15 20:2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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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平市人民政府公告

兴平市人民政府 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收 暨城乡小额保险筹资公告
依据陕西省医疗保障局 陕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关于2021年度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陕医保发〔2020〕4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为切实做好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事项


(一)征缴对象
全市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人员。
(二)缴费期限
2021年度全市城乡居民参保个人集中缴费时间为2020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
(三)缴费标准
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280元/人。
2.特困供养人员(含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参保个人缴费由医疗救助资金给予全额资助,个人不缴费。
3.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资助对象为省扶贫办数据清洗后确定的2016年以来我市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含2016年度已脱贫人口)个人缴费由财政资金给予定额资助,个人缴费20元。
4.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参保个人缴费由医疗救助资金给予定额资助,个人缴费40元。
5.特殊人群缴费补贴标准和人员,按照医保部门制定的政策文件,税务部门依据医保部门提供的核实确认后(数据认定时间以2020年8月31日前各部门认定结果为准)的信息在系统中做特殊人群类型标记,由税务部门在征收系统中进行维护。
(四)缴费方式
城乡居民参保采取自行申报缴费,缴费人可通过税务部门合作商业银行办理缴费:
1.陕西信合缴费方式有:手机银行、网上银行、助农E终端、ATM机、多功能自动柜员机及柜面。
2.农业银行缴费方式有:手机银行、惠农通及柜面。
3.建设银行缴费方式有:手机银行、网上银行、微信公众号、裕农通终端、智慧柜员机、扫码支付及柜面。
4.工商银行缴费方式有:手机银行、银行网点智能终端及柜面。
5.中国银行缴费方式有:手机银行及柜面。
6.邮储银行缴费方式有:手机银行、网上银行及柜面。
(五)缴费票据
通过网上银行、手机APP等线上方式申报缴费的,电子支付凭证可作为缴费依据;通过助农E终端、ATM机、商业银行柜面等线下方式缴费的,助农E终端、ATM机、商业银行柜面出具的缴费票据可作为缴费凭证;缴费人通过金融机构缴纳费款的,可向金融机构换开《陕西省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缴费专用票据》。
电子支付凭证、助农E终端、ATM机出具的票据、《陕西省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缴费专用票据》、《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医保部门予以承认,均可做为个人查询缴费、权益记录的依据。
(六)新参保人员缴费方式
医保部门负责组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登记工作,税务部门负责按参保登记信息征收费款。
对于税务部门无信息的新增拟参保人员,需到医保部门进行人员信息登记,医保部门进行参保状态确认后,将新增人员信息传递给同级税务部门录入后,缴费人可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渠道自行缴费。
对于新增参保人员需当天完成缴费的,由医保部门出具《个人参保信息凭证》,缴费人持《个人参保信息凭证》在税务部门办税服务大厅完成缴费登记后,前往税务合作商业银行缴纳费款。


二、城乡小额保险参保事项

(一)参保原则和对象
凡具有兴平户籍的所有城乡居民(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除外),鼓励积极参加城乡小额保险,补充基本医疗保险的不足,提高家庭风险保障。
(二)缴费期限
个人集中缴费时间原则为2020年10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三)缴费标准
全市城乡居民小额保险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0元,建档立卡贫困户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0元。
(四)缴费方式
以信合e终端收费为主。

特此通告
   

兴平市人民政府
2020年9月29日

来源:兴平市医保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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