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平人注意!2018年度兴平城镇居民医保缴费进入倒计时!

2017-12-19 09:50| 发布者: 资讯编辑| 查看: 572| 评论: 0|来自: 微视兴平

摘要: 兴平人注意!2018年度兴平城镇居民医保缴费进入倒计时!缴费时间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兴平市2018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时间截止2017年12月31日,目前缴费期已进入倒计时。还没有缴费的居民请尽快携带医保卡到就 ...
兴平人注意!2018年度兴平城镇居民医保缴费进入倒计时!

缴费时间截止2017年12月31日

兴平市2018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时间截止2017年12月31日,目前缴费期已进入倒计时。还没有缴费的居民请尽快携带医保卡到就近的定点医院、药店或在兴平“市民之家”、医保中心便民大厅缴费,也可登录中国建设银行APP缴费。如果居民未能在12月31日前完成医保缴费,从2018年1月1日起,将无法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1.居民参保如何缴费?

从2018年度起,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不分成人、学生和少年儿童,均按190元/年缴纳医疗保险费。其中,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二级及以上但不含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个人缴纳130元/年,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和“三无”人员个人不缴费。

2.缴费期是什么时候?

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为次年度医保缴费期。

3.应提供哪些材料?

(一)城镇居民按自然年度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居民续费时,持医保IC卡、身份证即可续缴次年度医保费。(低保人员续费时还须提供上月领取低保金发放存折原件及复印件1份;重残(二级以上,含二级)人员续费时还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续费时还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社区、镇(办) 、民政部门审核的证明;“三无”人员续费时还须提供社区、镇(办)、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二)城镇居民新参保时,需持户口本、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近期2寸免冠彩照2张,三岁以下婴幼儿提供户口本及户口本本人页复印件1份,2张2寸父子或母子合照;原参加兴平市新农合人员自愿参加兴平城镇居民医保的还须提供合疗办出具的参保凭证、合疗本及复印件1份,咸阳市居民居住证;非本地户口但常驻兴平的居民且在户口所在地已经办理居民参保手续,自愿将医保关系转入兴平的还须提供原参保地出具的参保凭证或转出证明、咸阳市居民居住证;低保人员新参时还须提供上月领取低保金发放存折原件及复印件1份;重残(二级以上,含二级)人员新参时还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还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社区、镇(办)、民政部门审核的证明;“三无”人员新参时还须提供社区、镇(办)、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4.在什么地方办理?

(一)城镇居民续费时,持医保IC卡,可以在:
1、全市定点医院、定点药店用职工医保卡代缴代扣居民医保费;
2、兴平市‘市民之家’居民医保窗口;
3、兴平市医保中心便民大厅用现金缴纳居民医保费;
4、指定的定点药店用现金缴纳居民医保费;
(二)城镇居民新参保统一在兴平市医保中心便民大厅办理参保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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