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平头条 发表于 2017-11-30 08:36:35

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蓝色预警并启动Ⅳ级应急响应的公告

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蓝色预警并启动Ⅳ级应急响应的公告
受静稳天气影响,11月27日夜间起,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转差,截至11月28日15时我市AQI累计值仍在200以上。经市环保、气象部门11月28日会商,今天白天受较平直的西风气流影响,我市大气扩散条件一般,空气污染程度有进一步加重的可能。按照《兴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兴政办函〔2016〕77号)有关规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11月28日17时起发布重污染天气蓝色预警,并启动Ⅳ级应急响应,响应区域为全市。请各镇办和市级各有关部门组织落实以下应急措施:一、健康防护措施:1、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减少户外活动。2、幼儿园、小学、中学及同等学历学校减少户外活动。二、建议性减排措施1、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2、加强道路清扫保洁,减少交通扬尘污染。    三、强制性减排措施对纳入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期间停产限产名单的企业,实施污染物减排措施。四、几点要求1、各镇办和市级各有关部门立即安排部署,认真落实各项应急措施。应急期间,每日16时前上报应急响应情况。(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办,电话38158511,传真38158528)。2、市环保局、市气象局应密切关注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变化情况,做好应急研判工作,每日将会商情况上报我办。3、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办、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市监察局将联合对各责任单位落实情况及应急响应情况进行督查,结果纳入环保年度考核。对因工作不力、履职不到位等导致未有效落实应急措施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兴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代)                         2017年11月28日

王8320 发表于 2018-5-6 13:07:02

小手一抖,钱钱到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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